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免征房产税吗

扬州房产网    2023-02-03    124

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是免征房产税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而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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