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如何确定所有权

扬州房产网    2022-06-21    95

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顺序大致为: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优先于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办理预告登记优先于已经交房的,已经交房的优先于已经申请过户的,已经申请过户的优先于已经网签或者预售备案的,已经网签或者预售备案优先于已经支付房款的,已经支付房款的优先于在先签订合同的。

即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也都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并且都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房子的,房子归已经先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方所有。

一房多卖处理规则

房地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目前未对一房多卖合同履行顺序予以明确规范。一些地方性司法指导文件中予以明确。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一房数卖问题规定: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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