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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是很常见的方式,很多二手房在交易的时候贷款还没有还清,而房屋房产证还抵押在银行,往往购房者在交了首付后才得知因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而无法过户。要想过户,只能先还请贷款,才能将房产证拿回从而顺利过户,如果房子还做了其它担保欠款,也必须先还清,才可以办理过户。有些人会选择替原房主还清贷款,但是这样做不仅没有法律保障,而且自身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现在很多房产证上都不止一个人的名字,存在着多个共有产权人,出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得到所有共有人同意。如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话,那么房屋买卖无效,即使完成了过户,之后未签字的产权人追究起来,也只能退房。因此,过户时必须要让所有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即使有人来不了,也要让对方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尽可能的降低毁约风险。
这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和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连续调整,二手房买卖合同大量增多。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很多人签订合同后并没有马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交易的双方进行了公证或者签订了协议,甚至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但买卖双方没有到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产权人未进行变更的,产权仍然属于卖方,
由于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能体现债权关系。如果双方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那么就对物权变动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