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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5、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1、不阻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设备,并且私家车不违纪霸占消防车道。
2、电动车禁止擅自拉线充电,并且不能长期充电,同时周边必须远离易燃物品。
3、禁止埋压、占用、破坏以及遮掩消防设备。
4、禁止在小区内进行危险行为,比如:烧烤、篝火等,更不能在小区内焚烧垃圾或者是杂物。
5、禁止把没有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到塑料垃圾桶中。
6、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展开当日的防火巡查,并且楼道中的防火门必须处于关闭的情况下。此外,对于应急设备和逃生标志必须保持完好。